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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公示

发布时间: 2016-12-07 15:25:52   作者:材料学院   浏览次数: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院(部、系)教授委员会章程》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要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委员会对参加2016年12月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答辩进行投票表决,同意对以下参加答辩学员授予工程硕士学位。现予以公示:

田晓龙 孙少阳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7--1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电话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838259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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