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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08 09:51:07   作者:材料学院   浏览次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系、实验中心、办公室:

为了确保二次答辩学生有充分修改、完善的时间,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根据学校要求,学院决定将二次答辩时间调整为6月15日(周一),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每个答辩小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最后的两名学生参加二次答辩,由各组答辩秘书通知学生本人;

二、二次答辩时间:6月15日(周一)上午8:00-12:00;

三、二次答辩由各系自行组织,并于6月12日前上报答辩成员及秘书名单;

四、二次答辩地点:材料加工工程系:2#1102

材料学系:2#1104

五、各系答辩秘书做好答辩记录,并于6月15日下午15:00前将二次答辩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交学院教学办。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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