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有关规定,在确保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调剂学科(领域)

二、调剂方式
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
三、调剂基本要求
1. 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2. 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3. 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相近。
5. 初试科目中含统考数学的专业,不接收未统考数学的考生调剂;初试科目含统考英语科目的专业,不接收其他语种考生调剂。
四、调剂遴选原则
申请调剂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将根据申请调剂专业对应设置复试遴选规则。
对于申请调剂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专业的考生,将根据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本科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对应相同或相近的原则(表1),按照优先级顺序遴选调剂复试考生,同一优先级内的考生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遴选进入复试。
第一优先级:本科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对应相同,或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
第二优先级:本科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对应相近。

五、调剂工作程序
1. 学校在调剂服务系统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专业、初试成绩要求及拟调剂名额。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结束后,如院系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2.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 学院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根据调剂名额,择优遴选拟进入复试的考生。
4. 学校研究生院对学院提交的拟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进行审核,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给审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同时,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复试通知。
6. 学院组织考生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予以公示。
7. 学校研究生院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8. 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12小时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
六、其它
调剂考生复试、体检、录取、申诉以及学院调剂工作信息公开和监督等事宜参照《西安石油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82597
咨询QQ群:681262254、789446554
西安石油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