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7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热忱欢迎获得推免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院。
一、组织与领导
我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的招收工作,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招收工作办法、受理申请人申诉、审定拟录取名单。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成 员: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及代表、各专业负责人
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成立不少于3人的材料审核小组,按照材料审核办法和工作要求,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实行百分制,最终汇总形成审核成绩,材料审核通过者准予复试。
二、接收专业
我院招收推免生的专业按西安石油大学2027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附件1)执行。
三、接收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身心健康。
2. 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 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人员,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通过我院组织的复试。
四、申请及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2027年推免生的正式报名和录取工作需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我校的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校内外推免生向学科专业所在招生院系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西安石油大学2027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报名申请表》(附件2);
(2)学生证信息页和注册页、身份证正反面;
(3)加盖教务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业成绩单;
(4)英语水平证明;
(5)学术论文、专利、学科竞赛获奖及其它能证明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6)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整理成PDF文档发送至学院邮箱:cl_yjs@xsyu.edu.cn,命名方式为“报考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姓名-本科学校-本科专业”。身份证件及相关申请材料原件由学院在复试时严格核验。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推免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填报我校志愿。
2.综合考核
(1)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推免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材料审核、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材料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接受复试,否则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2)考核方式为线下、线上结合,以综合面试为主,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
学院根据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3.拟录取。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接受拟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最终录取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时间与形式。复试以线下、线上结合形式开展。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请申请者务必确保报名系统内邮箱、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
2.复试内容和要求。复试考核形式为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综合能力测试、英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内容包括考生个人自述与问答两个环节。个人自述要求3-5分钟PPT展示,可包括个人经历、学习工作或科研业绩、攻读硕士研究计划、个人专长等。问答环节综合考核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创新能力、英语水平等。
复试考核同时注重对申请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60%+综合能力成绩×30% +英语水平成绩×10%
六、其他事项
1. 推免生接收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规定的相关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 对在推免生招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推荐高校,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2)入学前受过处分;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4.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5. 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起申诉,学院须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6. 本办法由我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029-88382597
邮 箱:cl_yjs@xsyu.edu.cn